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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础知识训练模块(化学基本操作训练、化学试丨剂的配制与标定、常用定量分析仪器的使用、有机化合物基本性质分析技能训练);微生物学实验训练模块(无菌操作、培养基配制、微生物分离培养及鉴定技术、bing原微生物检测技术训练);仪器分析应用技术训练模块(常用分析仪器、分光光度计的使用和维护、液相和气相色谱仪的使用和维护等)、农产品质量检测技能训练模块(样品的采集、运输、制备与保存待测成分的提取、净化、浓缩、衍生);农产品安全性检测技能训练模块(农yao残留、硝丨酸盐含量、重金属含量检测、转基因农产品安全检测等);就业综合实训;毕业论文等。
专业核心课程及主要实践环节:食品生物化学、微生物学、食品卫生安全、仪器分析、农产品质量检测标准、农产品质量检测技术、农产品质量安全、企业经营管理、有机化合物基本性质分析技能训练、微生物实验技术技能训练、仪器分析应用技术训练、农产品质量检测技能训练、岗位就业综合实训、毕业论文等,以及各校的主要特色课程和实践环节。
(二)违法成本过低。《食品安全法》规定,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明知生产或销售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,消费者可以主张十倍的赔偿。这一规定,被视为对消费者合法权益进行有效保护的利剑。但该条款实际所能起到的作用远不及其立法意义。十倍赔偿条款不可否认具有一定的震慑作用,但实践中十倍的赔偿对于违法者来说,没有足够的法律震慑力。由于违法成本过低,而违法所能带来的收益远高于违法成本,而消费者存在一定的维丨权成本,但其能获得的赔偿往往不及维丨权成本,因此,消费者维丨权的意愿不强,客观上也纵容了违法者。
食品安全问题是关系民生的重要问题,牵动着公众的神经。我国已颁布《食品安全法》,在维护食品安全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。然而,现实中食品安全问题仍旧相当突出,应不断完善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、法规,加大监管力度,为公众提供放心、安全的食品。我国食品安全法律存在的不足近些年来。不断出现的食品安全事件,表明我国食品监管存在着漏洞,仅凭一部《食品安全法》,不足以保护公民的食品安全,应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管,完善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、法规,加大对食品犯罪的打击力度。
农业农村部在广州召开2018年国家优质稻品种攻关推进暨鉴评推介会。农业农村部副余欣荣强调,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现代种业工作的指示要求,加快优质绿色水稻新品种选育推广,提升自主创新能力,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支撑。
会议指出,近年来通过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,我国水稻育种水平进入了新阶段,水稻品种由产量导向转入品质产量并重,品种结构从单一高产型向高产、优质、型转变。要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,加快优异种质资源鉴定创制,深入推进良种重大科研联合攻关,加快优良品种的更新换代,加大植物新品种权保护。要以优质稻品种为重点、核心和导向,加强联合攻关,加快产业化进程,建立激励机制,为人民提供更好吃更安全的稻米,提高稻米国际影响力。